讲座教授

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聘用及管理办法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支持浙江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相关学科的发展。特以其向浙江大学捐赠设立的“浙江大学恒逸基金”之部分收益,资助设立“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用于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浙江大学开展短期教学和科研工作。

     
一、设立及资助金额


“浙江大学恒逸基金”每年按规定从基金收益中提取人民币60万元,用于在经济学院和化工系各设立1个“浙江大学恒逸讲座教授”岗位,在全校范围内设立4个“浙江大学恒逸讲座教授”岗位。


“浙江大学恒逸讲座教授” 每2年聘任一次,聘期2年。聘任津贴为人民币100,000元/人•年(含税、医疗保险)。


年聘任津贴分两期拨付:聘任后即拨付70%,任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拨付30%。

 

    
     
二、聘任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
     
2、为本学科国际知名学者或国内著名学者;
     3、研究领域有助于民营企业发展;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浙江大学的规章制度;
    

     
三、任期工作要求


1、聘任期间受聘人在浙江大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连续不少于1个月);
     
2、受聘人作为主讲教师或主讲教师之一,在受聘学院开设或讲授一门课程;
     
3、受聘人在聘任期内完成一项对民营企业发展有价值的研究报告;
     
4、受聘人在聘任期内为浙江恒逸集团等民营企业讲授1~2个高水平的专题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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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在浙江大学工作期间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及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等,须以浙江大学为署名单位并标注“浙江大学恒逸基金资助”(中文或其它文字)。

     
四、聘用办法


全校范围内的恒逸讲座教授的聘任条件、工作要求及聘用办法按照学校讲座教授的聘任制度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实施,经济学院与化工系的恒逸讲座教授的聘任办法如下:


1、待聘当年6月,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和化工系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应聘者填写《浙江大学恒逸讲座教授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辅助材料;


2、经济学院和化工系分别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初选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核准并备案;


3、由经济学院和化工系各自与受聘人签订《聘任协议》(见附件)并监督执行,《聘任协议》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备案;


4、聘任期间,聘用学院应为受聘人提供办公、实验、调研条件及工作助手等方面的支持;


5、聘任期满,受聘人向学院提交《履职情况总结表》(见附件),由学院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审核、备案。


 



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八日